法不责众的成语故事


法不责众

拼音fǎ bù zé zhòng

基本解释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

出处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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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法不责众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历史出处
女娲补天西汉 刘安《淮南子 览冥训》:“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。”
乐道安命南朝·宋·鲍照《园葵赋》:“荡然任心,乐道安命。”
响答影随宋·张君房《云笈七签》第117卷:“由是论之,罪福报应,犹响答影随,不差毫末。”
匡乱反正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太史公自序》:“仲尼悼礼废乐崩,追修经术,以达王道,匡乱世反之于正。”
简明扼要毛泽东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》:“讲话、演说、写文章和写决议案,都应当简明扼要。”
临危受命三国 蜀 诸葛亮《前出师表》:“受任于败军之际,奉命于危难之间。”
废书而叹《史记·孟子荀卿列传》:“太史公曰:余读《孟子》书,至梁惠王问‘何以利吾国’,未尝不废书而叹也。”
喔咿儒睨战国 楚 屈原《卜居》:“栗斯,喔咿儒睨以事妇人乎?”
以弱制强三国·蜀·诸葛亮《将苑·将刚》:“善将者,其刚不可折,其柔不可卷,故以弱制强,以柔制刚。”
古色古香宋 陆游《小室》:“窗几穷幽致,图书发古香。”